律师:未授权的采集主体,公民可拒填个人信息
这类情况是否属于信息过度收集,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如何保障自己的隐私和权益?
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。她表示,此次疫情发生后,进办公楼、餐厅、旅游场所等公众场所都需要扫码登记或者出示个人信息,但像被投诉餐厅一样自己设置二维码的,若未经有权机构的授权及被收集个人信息的个人同意,则可能涉嫌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。
“疫情期间,为保障用餐顾客的安全,商场餐厅进行信息收集的举措没有问题,市民也理当进行配合,但是信息收集的过程需要保护好顾客隐私,不可过度”,张伟表示。
她表示,目前疫情期间具有法定强制收集权限的机构主要有三大类:卫生行政部门、医疗卫生机构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;街道、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;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防疫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信息收集主体。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以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》中对不同人群的分类为准。
张伟建议,出入公众场合扫码填写个人信息时,须仔细甄别信息采集主体,若是法定的信息采集主体,为配合国家对疫情的控制,建议如实填写申报;若非法定主体,则有权要求对方出示授权采集公民信息的相关文件,若属于未授权的采集主体,则公民可以拒绝填写个人信息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。